关于做好2016年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6-04-13      阅读次数: 1652

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不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与要求

2016年立项项目分重点和一般两类。各类教改立项的基本条件为: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致力于研究和解决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中面临突出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5.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二、选题范围

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重点在人才培养定位、体系、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16年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三、组织申报

1.鼓励团队合作,一般应以课题组为单位申报。

2.两年内退休、出国一年及以上等可预期变动者,所有已获准校外立项的同题目的教学项目负责人,以及现有校级教研项目(含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至今尚未结题的负责人,均不得申报。

3.项目申报者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成员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5.成果形式:凡获批立项者,必须按要求提供教研成果。成果形式主要包括调研报告、咨询报告、教改项目研究报告、软件、论文、论著等。教研成果须注重其在教学、管理等过程中的实际应用和社会评价(引用、转载、获奖及被采纳情况),报告类、软件类成果应附有拟采用单位的书面意见。

6.成果鉴定:项目完成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鉴定。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研究成果和研究过程材料,写出书面报告,接受专家质询。通过鉴定,方可结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免于鉴定:

(1)项目研究成果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教学成果、教学建设奖励。

(2)项目研究所提出的建议成为学校制度,设计的方案在学校实际应用。

(3)以相近内容申报获批市厅级以上教改或科研课题。

(4)一般项目在附件1指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其他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重点项目在附件1- G64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G40/G57,G65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2份,单位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1份。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tctjyk@jsut.edu.cn)。

2.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1日。请各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并排序,签章后统一送交教务处教研科,逾期申报、个人报送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葛宏伟;联系电话:86953067。

3.评审方式:重点项目原则上将采取答辩的方式评审,一般项目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的方式评审。

4.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加大指导力度,确保申报质量。特别优秀的立项项目,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附件:附件1-4.rar

1. 指定学术期刊名单

2.2016年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3.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书

4. 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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