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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5 阅读次数: 1617 |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16〕5号)精神,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开展201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基本要求 1.评奖范围:凡个人或集体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论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我省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凡上述时限内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均可申报。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两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获奖者,每人发给同样写有合作者名称的获奖证书,但只发一份奖金。 5.自2015年1月1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参加申报评奖。 6.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需经作者所在单位推荐,由单位集体报送。 二、评奖标准 1.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具体等级划分标准 一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二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三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三、材料要求 1.纸质版申报表一式3份; 2.参评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两份;参评著作两本(如需返回请注明,否则一律不予退回)。 请各单位于5月16日前将以上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申报表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tctjyk@js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葛宏伟 王继国;联系电话:86953067;86953690。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江苏省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rar 教务处 高教研究室 2016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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