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重点专业(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6-10-10      阅读次数: 1569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6﹞21号)精神省教育厅将对“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进行验收。为做好我校相关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验收以重点专业(类)申报表和任务书为载体,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成效为基础,考察重点专业(类)改革和建设的基本情况、标志性成果的实现情况、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项目的总体绩效等。

二、验收范围
我校2012年获批的6个省重点专业(类),具体见下表。


序号

专业类名称

包含专业

批准文号

1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汽车服务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苏教高〔201223

2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

3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4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5

化学类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6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服装设计与工程

三、工作安排
验收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学院自查

相关学院按照“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有关建设要求,对本学院省重点专业(类)开展自查、总结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十二五”省重点专业期末验收报告》“十二五”省重点专业期末验收总结》(见附件),并11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各一式6份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至tctjyk@jsut.edu.cn

(二)校内验收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验收,各学院根据专家意见对验收材料作进一步完善,交由教务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并于11月29-30日期间登录“省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平台”(http://180.209.64.60/)完成在线填报。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议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省重点专业(类)建设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情况酌情组织部分专业参加答辩汇报或现场考察。根据网上评议、答辩汇报与现场考察情况,审核确定验收结果。验收检查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两个等级。“暂缓通过”的项目,省教育厅依据专家组意见向学校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检查验收;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其“十二五”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称号。

联系人:葛宏伟;联系电话:86953067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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