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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0 阅读次数: 1569 | |||||||||||||||||||||||
各有关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6﹞21号)精神,省教育厅将对“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进行验收。为做好我校相关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序号 | 专业类名称 | 包含专业 | 批准文号 |
1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汽车服务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 苏教高〔2012〕23号 |
2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 | |
3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
4 | 工商管理类 | 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 |
5 | 化学类 |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
6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服装设计与工程 |
三、工作安排
验收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学院自查
相关学院按照《“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有关建设要求,对本学院省重点专业(类)开展自查、总结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十二五”省重点专业期末验收报告》、《“十二五”省重点专业期末验收总结》(见附件),并于11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各一式6份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至tctjyk@jsut.edu.cn)。
(二)校内验收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验收,各学院根据专家意见对验收材料作进一步完善,交由教务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并于11月29-30日期间登录“省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平台”(http://180.209.64.60/)完成在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