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往届毕业生重新学习工作的通知
2017-03-18      阅读次数: 1796

各学院:

经研究,定于2017年5月27日至28日组织往届毕业生重新学习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符合《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苏理工教〔2014〕2号)文件规定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重新学习时间

1)3月6日至19日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报名重新学习。

2)4月1日将重新学习安排发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

2.重新学习考试时间:5月27日至28日。

准考证于考试前三天发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

三、考试组织:

1.学生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办理返校重新学习报名手续,各学院教务办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报名资格和身份信息审核。

2.填写重新学习登记表并缴纳相关费用。

3.每位学生限报5门课程。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收费工作的通知》(财〔2016〕2号)文件规定,毕业生返校重新学习收费标准如下:公办本科生60元/学分,民办本科生120元/学分。请按此标准收取费用。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并组织学生报名,确保重新学习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凡逾期未报名的,一律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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