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江苏省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2017-05-03      阅读次数: 1395

各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17〕5号)精神,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正式启动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凡个人或集体的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论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校作者撰写)。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凡上述时限内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均可申报。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自2016年1月1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参加申报评奖。

5.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需经作者所在单位推荐,由单位集体报送。

6.每项成果奖收取评审费人民币100元。

二、评奖标准与奖励办法

1.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具体等级划分标准:

一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二等奖:观点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三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3.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设置奖项为80项左右,奖项等级分配与奖励办法如下:

一等奖2-3项,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每项人民币1000元。

二等奖10项,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每项人民币500元。

三等奖70项左右,颁发获奖证书。

三、材料要求

1.纸质版申报表一式3份;

2.参评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件3份;参评著作3本(如需返回请注明,否则一律不予退回)。

请各单位于530日前将以上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申报表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tctjyk@js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丽霞、葛宏伟,联系电话:86953067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

                                2017年5月2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