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2019-02-27      阅读次数: 2475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现就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二、补录内容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学生信息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是涉及民生的重大事件,务必于2019年3月5日前完成。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厅要求和我校进度登录,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江苏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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