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9-04-15      阅读次数: 8387

  

各学院:

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2018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其他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条件的。

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学生不能转专业,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二、接收计划

各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实际,研究确定可接收学生转入的专业、人数、考试科目及其他要求。

三、考核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考核的组织工作。

2.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自主制订转专业考核办法。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或面试。考核重点应为学生专业基础素质及兴趣和专长,考核的各个环节(命题、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等)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考核的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评委原则上每组不少于3人。

3.加强转专业考核过程管理,做好各考核环节材料的保管工作。

四、进度安排

1. 428日前,各学院将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可接收学生转入的专业名称、学生人数、考试科目及考核要求报教务处。学校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 5月513日,拟申请转专业的2018级学生,凭本人学号和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密码登录转专业管理系统(校内访问网址:http://210.29.200.112:86,校外需通过VPN访问,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确认本人信息,选择拟转入专业学生可选择填报同一学院两个不同的专业),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其他年级学生填写《江苏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531日前,学生所学院教务办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完成初审。6月18日前拟接收专业所属学院对申请学生完成复审。

4. 7月9日为转专业考核笔试时间,面试考核时间为7月9-10日。

5. 7月12日前,各学院将所有转专业学生考核结果录入转专业管理系统,并将相关考核材料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6. 7月15日前,学校公示转专业考核通过学生名单。

五、转专业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录取时需满足下列条件:

1.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成绩60分以上的学生

2.满足申请转入专业相关录取条件;

3.接受学生转专业的名额不应超过公布的计划数;

4.第一学年所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

转专业学生从秋季学期开始转入指定班级就读。

  

  

                                               教务处

                                             20194月15



附件:

可接收学生转入的专业及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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