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1-02-22      阅读次数: 10720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3号)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保障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在校本科生按生源省份错峰报到,其中省外学生2月26日~28日报到,省内学生3月6日~7日报到。

3月1日~12日按照2021年春季学期课表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教学。3月15日起,按照2021年春季学期课表规定时间、地点转为正常线下授课。3月13日~14日进行2021年春江苏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3月20日~21日进行2020年秋季学期课程补考。3月27日~29日进行202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具体教学安排

(一)认真做好学籍注册工作

本科生开学报到后,及时开展学籍注册。对于因各种原因未报到注册的,做好全面排查摸底与信息反馈工作。各教学单位教务办在学生返校后3日内须将报到情况汇总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二)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工作

1.理论课程

3月1日~12日,须按照2021春季学期课表规定时间开展线上教学。体育课程由教师统一组织学生利用在线开放课程自主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练习,建议以太极、八段锦等武术项目或俯卧撑、平板支撑、仰卧起坐等身体素质类项目为主。

2.校外实习

校外实习不出江苏省,原则上不出常州市,确需到常州市外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报教务处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1)毕业班实习

如学生返校,返校2周内暂停任何形式的校外实习,之后条件允许再开展相应实习活动。针对不返校且需开展实习活动的学生,实习活动必须在疫情低风险地区进行,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按照住宿点-实习点“两点一线”模式开展实习,路途中戴好口罩,避免到人群聚集、通风条件差的场所。

2)非毕业班实习

对于原教学计划安排的前2周校外实习教学任务,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做出具体调整预案。相关教学单位做好与实习单位的解释说明工作,若有可能可以通过线上远程完成实习任务。

3.校内实验实训

1)前2周实验实训类课程暂停,对于原教学计划安排的前2周实验实训类课程教学任务,做出具体调整预案。指导教师可提供实验相关的文献、实验指导书、视频等资料供学生在宿舍预习,并提前做好2周后实验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于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等课程,课程权所在学院应提前和相关学院沟通调整教学计划。

2)开学2周后各实验教学中心应通过增加实验项目、延长开放时间、双休日补课等方式,分期分批组织开展,确保如期完成本学期实验教学任务。

3)如有免费开放的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校外在线资源,任课教师可选择合适的虚拟仿真项目开展实验教学。虚拟仿真项目资源能满足本课程实验教学要求的,可替代现有课程的部分实验。

4.毕业设计(论文)

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按原定计划执行,调研类、设计类课题,师生以远程交流方式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进度安排进行;实验类课题导师应指导学生做好前期准备,并安排学生提前书写毕业论文引言部分,学生返校2周后进入实验室完成实验。各教学单位应督促指导教师主动联系学生,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线上答疑与指导,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

5.公选课和重新学习课程选修

在校学生和应(往)届毕业生公选课和重新学习课程的选修工作按照教务处通知进行。各教学单位应做好2021届毕业生学业情况排查,及时指导有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选课,督促按时完成学业。

(三)规范开展期初考试工作

3月20日~21日进行2020年秋季学期课程补考。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按时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需按规定及时办理缓考手续。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考试过程中应避免学生聚集,考试座位适当拉开距离,监考教师和学生全程佩戴口罩。

各教学单位配合教务处按省教育厅要求,严格规范做好江苏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组织工作,科学合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有序做好教材发放工作

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安排的教材发放时间表,组织学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错峰到教材分发点领用。学生用教材在教师指导下根据学生个人需求自愿购买。

三、相关要求和说明

1.理论课程开课学院应按照2021年春季学期课表,组织老师认真做好所主讲课程前2周的线上教学方案,并于开课前1周将线上教学授课方式、授课平台、课程群号等开课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学生在授课平台完成线上教学试运行。

2.对因疫情影响暂不能返校或返校后仍需隔离的学生,所涉课程采取以下方式开展教学:

1)对已完成自建在线课程建设的课程,可采用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任课教师提供在线答疑指导的方式开展课程教学。

2)暂未完成自建在线课程建设的课程,任课教师采取线上单独辅导答疑或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开展课程教学。

3)合理安排和调整实践教学任务,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作出相应调整或替代方案。

3.授课教师可利用雨课堂、超星泛雅、中国大学MOOC(爱课程)、腾讯会议、QQ在线授课等平台开展课程线上教学。校内主要教学平台服务保障联系方式:

1)雨课堂:教务处 陆剑,联系电话:0519-86953065

2)爱课程:教务处 颜怡,联系电话:0519-86953065

3)超星泛雅:信息中心 章怡,联系电话:0519-86953568

4.各教学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主讲教师积极主动和学生对接,根据线上教学开展情况,布置作业,做好在线辅导和过程考核。学生所在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线上学习的管理,协助主讲教师开展线上教学,确保线上教学质量。

其他未尽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


                                                            教务处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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