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2-04-27      阅读次数: 11624

各学院:

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2021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其他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条件的。

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学生(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转本”、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等)不能转专业,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二、接收计划

各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实际,研究确定可接收学生转入的专业、人数、考试科目及其他要求。

三、考核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转专业考核的组织工作。

2.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自主制订转专业考核办法。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或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重点应为学生专业基础素质及兴趣和专长,考核的各个环节(命题、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等)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考核的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评委原则上每组不少于3人。

3.加强转专业考核过程管理,做好各考核环节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四、进度安排

1.5月9日前,各学院将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可接收学生转入的专业名称、学生人数、考核标准及相关要求等报教务处。学校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5月13日~23日,拟申请转专业的2021级学生,填写《江苏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相应证明材料)提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各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完成初审并汇总后交学籍管理中心。

3.5月31日前拟接收专业所属学院对申请学生完成复审。

4.转专业考核时间暂定为本学期集中期末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具体考核安排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5.7月6日前,各学院将所有转专业学生考核结果录入转专业管理平台,并将相关考核材料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6.7月15日前,学校公示转专业考核通过学生名单。

五、转专业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被录取学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总成绩60分以上的学生;

2.满足申请转入专业相关录取条件;

3.接受学生转专业的名额不应超过公布的计划数;

4.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40%,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转专业学生从秋季学期开始转入指定班级就读。

教务处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江苏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022版).doc

      2.2022年可接收学生转入的专业及考核说明

(2022年5月13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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