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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2 阅读次数: 3119 | ||||||||||||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教学大纲是实施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开展教学管理和质量评价的主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按照“金课”标准建设高质量课程,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决定开展2021级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编制教学大纲,根据《关于制订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各类专业认证标准为指导,紧扣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要求,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突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实现卓越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编制范围 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都应制定教学大纲,涵盖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等。 1.通识教育课程、公共课、教师教育课程以及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中“军训与入学教育”等课程由承担课程教学的学院(部)、部门负责编写与制定。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全校公选课)应在申请开课时提交教学大纲。 2.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编写与制定。 3.本学院专业课程由其他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的,由开课学院负责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所在学院主动向开课学院联系,开课学院有责任为其单独制定大纲,以便及时完整地编制各专业教学大纲。 三、编制重点 1.深化课程思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课程大纲要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准确把握专业育人的基本要求,挖掘每门课程的德育元素,将课程思政的教育理念有效融入到教学大纲中,将德育目标落实到人才培养全过程。 2.贯彻“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优化设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与标准等内容,确保课程对毕业要求形成有效支撑。 (1)明确对应毕业要求。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体系-毕业要求”对应矩阵,明确本课程所对应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和具体指标点。 (2)科学研究课程目标。依据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及其指标点确定课程目标,建立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联系。非认证专业的通识教育课程应从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养成与人格塑造等方面明确课程目标。 (3)精心设计课程内容。依据课程目标设计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教学重难点。主动将教研、科研成果、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避免知识点过于陈旧和老化;注意课程间内容的衔接,避免先修课程、并进课程、后续课程内容的脱节与重复,保持教学内容整体优化。 (4)合理选取考核方式。依据课程目标和课程教学内容,选取能够达成课程目标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考核方式。提倡灵活采用课外作业、单元测试、期中考试、调研报告、课堂汇报等多种过程考核方式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N+1”考核方式。所有的课程目标均应有合适的考核方式,且每一项考核要有明确的评分标准。 (5)改革教学方式方法。以学生预期学习成果为中心,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改革,采用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翻转式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达成课程目标。 (6)选用优秀教材和精品教学资源。优先选用国家和省部级规划教材;将能反映学科专业前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形成补充辅助教材,鼓励以国家级和省级的精品在线课程为基础,开发具有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的SPOC课程作为线上教学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提供线上线下的学习资料。 四、编制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采用规定模板进行编制。 (1)工科专业和准备参加认证的师范专业参照附件1中的教学大纲模板。部分工科学院的“3+4”试点专业、单招专业,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附件2中的教学大纲模板。 各学院可以依据各认证标准的最新要求,在基本模板基础上,结合各认证专业实际情况,可以进行局部调整和优化,但确保各学院内部保持统一。 (2)其他专业参照附件2中的教学大纲模板。 (3)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为其他学院开设的课程(为认证专业开设的课程除外),参照附件3中的教学大纲模板。 (4)通识教育课程(为认证专业开设的课程除外)参照附件4中的教学大纲模板。 (5)认证专业涉及到的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课程,根据学校认证工作的具体安排执行。 (6)如因课程实际情况确实需要更改模板的,应在涵盖大纲模板所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增设或调整。 2.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一流课程,要深入理解一流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一流线下金课、一流社会实践金课等建设申报要求(附件5,6),将“金课”标准落实到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中。大纲编制的质量将作为一流课程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3.制订教学大纲时,要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定义准确,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内容表述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标题、序号、标点符号等应当规范使用。 4.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代码、性质、学分、学时、对应的毕业要求等必须与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5.课程名称相同,但总学分、总学时、学时分配,其中有一项不同的,也应分别制订大纲。 6.教学大纲由课程权所在单位组织编制、审核、批准,应有执笔人、审核人与批准人签字,但不能为同一人,审核人原则上为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批准人为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时要注意课程门数是否有遗漏,教学内容是否科学,大纲格式是否符合学校要求,语句是否通顺等问题。 五、时间安排
注:第三阶段为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结果。 六、文件提交 各学院(部)认真填写课程教学大纲审核汇总表(附件7)以专业为单位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类别)设置顺序进行汇总,填写优秀课程教学大纲XX学院推荐表(附件8),于6月20日前将将汇总表和推荐表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tctjyk@jsut.edu.cn,并提交纸质稿(签字盖章版)一式1份至教研科。 同时提交教学大纲电子版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文件夹设置要求:xxxx学院——xxxx专业——下设相应文件夹: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每门课程存一个word文件,命名方式为:课程代码_+课程名称_+学时,例如:A113012_《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_48学时。 请各单位充分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教师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同时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2021级优秀课程教学大纲评审工作,质评处、教务处将根据学院推荐优秀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课程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联系人:宋蕾、林丽霞 联系电话:86953067
教务处 2022年5月12日 附件1:2021级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格式要求(工科专业和师范认证专业).docx 附件2:2021级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格式要求(其他专业).docx 附件3:2021级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格式要求(数理学院、外语学院开设公共课).docx 附件4:2021级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格式要求(通识教育类课程).docx 附件7:2021版教学大纲XX学院(单位)XX专业课程审核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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