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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阅读次数: 1661 | |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省高校美育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美教指[2023]3号)文件精神(附件1),江苏省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组建高校美育评审专家库。现将我校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1.专业技术类:包括钢琴、声乐、器乐、指挥、作曲、舞蹈、戏剧、戏曲、美术、设计、书法、教材教法、美学理论等专业方向。 2.教育管理类:包括美育活动管理、学校课程管理、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等管理领域。 二、推荐数量 专业技术类不超过10名,管理类专家不超过4名。 三、基本要求 1.推荐人选须为本校在职在岗人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学风端正,廉洁自律。业务素质硬,工作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成果业绩好,在本地区相关教育专业领域有知名度。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专业技术类专家须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副教授职称且担任硕士生导师,优先推荐本校艺术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教育管理类专家须担任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如教务处长、艺术教育中心主任、团委书记、学工处长等。 四、材料提交: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美育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2)并于2023年5月10日下班前将电子稿发送到331778658@qq.com。 五、经学校评审后进行信息申报。 六、咨询电话:86953064。
附件1:(苏美教指〔2023〕3号)关于做好省高校美育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美育评审专家信息表.xls 教务处 2023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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