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公共教学楼内开放公共自习教室的通知
2023-10-30      阅读次数: 1421

更好地服务学生发展,满足学生对业余自修学习的需求,营造和提升学习氛围。经研究,将在公共教学楼内开放部分教室全体在校学生课外自修学习

一、开放教室及时间

开放楼宇

开放教室

开放时间

59号楼(博学楼)

412、414

晚上

18:00—21:30

65号楼(博远楼)

302、502

12号楼(博识楼)

一阶、二阶


二、自习纪律及相关要求

1.学生在自习教室应认真学习,完成课外作业和默读书籍等,不得做其他无关事情,不得使用教室内多媒体设备等。

2.学生在自习教室内应举止文明,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或朗读,室内勿拨打接听手机。

3.保持自习教室内清洁卫生,勿在自习室内进餐、吃零食,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4.自觉维护自习教室学习秩序,不得抢占自习座位。

5.应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自习室时应将个人物品随身携带。

6.最后离开自习教室的学生有义务主动关闭照明、门窗等。

7.严禁在自习教室内吸烟、用火、私拉电线等,严禁在自习教室过夜。

8.如遇有学校组织的重要活动或统一考试,需要调停时,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教务处  后勤管理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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