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3-12-26      阅读次数: 1581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充分调动培育优秀教学成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2025年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新突破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全校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已获得过历次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重大突破和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性突出,与其他学校相比具有唯一性和绝对优势;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示范性,推广成效明显。

2.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扎实,具有省(校)级已结题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重大教改成果支撑;研究及实践成果丰富,除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外,还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建设成果、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教材建设、高水平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新闻报道及推广应用效果等。

3.项目应围绕我校课程、专业、评价、资源建设、数字化教学、产教融合改革、职教师资培养等方面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尤其注重一线实践经验的提炼,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4.拟申报的培育项目一般应经过不低于2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学改革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5.成果主要完成人,应是承担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项目遴选及管理

1.拟申报本次培育项目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组建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真做实干的项目培育团队,填报《江苏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选题申请表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培育立项项目。

3.项目培育时间为1年。

四、材料报送

20242月29日前,拟申报的培育项目以所在院部为单位统一提交纸质版材料至教务处教研科。纸质材料包括:

1.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

2.具体教学成果材料: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装订成册(一式一套);如教学成果为教材与著作,请提供样书,课件请刻盘报送(一式三份)。

3.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至教务处教研科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

逾期申报、个人报送一律不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宋老师   邮箱:tctjyk@jsut.edu.cn

电话:86953067    地址:28-221

 

  附件:1.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2.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填报要求

    3.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处   

2023年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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