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研修工作的通知
2024-01-12      阅读次数: 3207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组织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3号)和江苏省《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在开展师范生免试认定培养过程性考核中需要考核师范生完成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的学习情况,同时要求纳入免试认定范围的有关高等学校相关师范专业教师也应完成相应学时的课程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小学教育、小学教育(二学位)、学前教育、美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五个师范类专业的全体专业教师和学生。

二、培训形式

(一)教师研修

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高等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专区(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进入免试认定改革相关专业教师研修专题,或者直接登录专题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exempt/)。

(二)师范生学习

师范生通过访问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中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进行实名注册学习。(具体操作见附件,进入后点击“立即报名”,在完善信息对话框中如实填写所有带“*”部分信息,其中“教师类型”选择“师范生”,“所在学校”选择“江苏省 省直属学校 江苏理工学院”,“身份类型”选择“普通师范生”)

三、培训时间

(一)教师研修

2024112日至331日。

(二)师范生学习

2024届相关师范类专业学生于310前完成学习(完成学习后打印学习证明材料提交至本学院,作为培养过程性考核依据)。其他年级师范类专业学生支持长期学习。

四、培训要求

各相关二级学院要组织相关师范类专业学生学习,并进行考核,考核作为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的组成部分,纳入师范生培养过程和结果质量监测。


附件.免试认定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学习者操作手册.pdf


教务处  

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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