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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阅读次数: 764 | |
各学院: 根据新时代高等教育中国式现代化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202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启动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将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方案制订须紧扣学校发展目标及办学定位,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以“数智+”为导向,以交叉融合为手段,以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为依托,全面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和新职师专业建设。构建培养目标与行业需求相结合、课程设置与专业标准相结合、课程内容与毕业要求相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创新能力突出、职业素养优良,有家国情怀、责任担当和工匠精神的卓越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各专业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应统筹考虑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师范专业认证、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四新”建设要求等因素,制订符合本科要求、体现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 3.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与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或微调。 二、具体要求 (一)各专业方案制订应开展广泛调研和充分研讨。要加大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人才培养的力度,共同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共同构建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实施培养过程、评价培养质量。建立包括行业专家、高校同行、毕业校友、用人单位主要领导或人事部门领导、专业教师在内的二级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结束前召开至少1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研讨会议。 (二)自2024级起,全校统一增加开设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创新创业理论》(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Theory,课程代码A400001,1学分,16学时,开设于第五学期,考查课),课程由创新创业学院开设。另外在通识选修栏,原“至少选修**学分”的基础上减少1个学分,其他保持不变。 (三)2024年招生的新专业,请参照《关于制订202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要求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并提交社会需求调研论证报告。 (四)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后,如有课程调整,需同步编制课程教学大纲。 (五)其他未作说明的,请按照《关于制定202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执行。 三、其他说明 (一)公共课方案如需调整的学院,请务必与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公共课开课学院充分沟通;有师范相关专业的学院请务必与职业教育学部、师范相关课程开课学院充分沟通。 (二)建议各工科学院谋划组建非技术因素授课团队(成员2-3人),开设《工程概论》课程(32学时)。学校拟采购4年期线上课程资源,任课教授全程参与学习并指导学生,后续由各学院自行开设。 四、提交材料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请于6月30日前将各学院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汇总(盖章)一份、招生的新专业需提交社会需求调研论证报告(盖章)一份,将纸质稿报送教务处225室,并同时将电子稿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tctjyk@jsut.edu.cn。联系人:宋蕾,电话:3068。
附件: 1.关于制定202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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