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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阅读次数: 998 |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附件1)精神,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专业设置调整工作,包括预备案和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立足学院办学基础和办学定位,彰显学院人才培养的特色;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和发展前景; 4.能够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业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二、申报要求 1.预备案专业 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24年度起,通过平台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内的新专业,撰写预备案专业名称、简介、省内外院校开设该专业的情况、开设该专业的理由(500-800字),并填写《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专业汇总表》(附件4)。 增设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还须论证该专业与目录内其他相关专业的区分情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提出增设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基本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并请相关专业类教指委提出论证意见,有关要求应突出规范性和前瞻性。 2.撤销专业 按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附件3)要求,对于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应及时进行撤销备案,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提交签字盖章版正式申请。 3.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下发后,如有新的精神,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请申报预备案专业、撤销专业的学院于6月12日前将纸质版《申报预备案专业理由》(盖章)一份、《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专业汇总表》(附件4)一份、撤销专业的正式申请(签字盖章)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28-215),并将电子稿发送发送至tctjyk@jsut.edu.cn。 联系人:颜怡、宋蕾,联系电话:86953065、86953068。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pdf 4.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专业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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