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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阅读次数: 1882 | |
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4号)、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修订<江苏省高校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师资〔2022〕6号)以及《江苏理工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等相关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安排 学生报名及学院审核时间:3月4日-3月11日 审核材料提交时间:3月11日 下午5:00前 资格审查公示:3月12--14日 笔试时间:3月26日 面试时间:4月15日前 二、认定对象及范围 仅限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应届毕业生中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 三、免试认定专业及任教学段学科 1.免试认定专业的任教学段及学科见《江苏理工学院免试认定师范专业任教学段学科一览表》(附件2)。 2.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或学校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考核,申请认定的学科、学段须与培养目标的任教学段、学科一致。 四、工作流程及考核要求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条件 (1)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生,须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相关考试或考核; (2)完成“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师范生培养”中教育实习期间两次教学设计的微课视频(5-10分钟、小于60M)及对应的教学设计(pdf文件、小于5M)和班队/班团活动设计(pdf文件、小于5M)等相关材料的上传; (3)参加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basic.smartedu.cn)学习且必须在3月10日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线上学习。 (4)填写《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表》(附件3),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学院审核。 2.材料审核及提交 (1)相关学院严格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及条件,确保报名学生信息真实准确; (2)于2025年3月11日17:00前将学生报名表(附件3)及汇总表(附件4)分别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育科、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 (3)联系人及电话: 教务处 林 进 3064 研究生处 臧爱琴 3093 附件: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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