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9-18      阅读次数: 15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新一批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2026〕1号)精神,满足经济社会对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以及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协同育人,推进新工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建设,优化我校高质量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学生从业竞争力与社会适应能力。依据《江苏理工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江理工教〔2023〕94号)文件要求,学校启动第四批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立足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对接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现实需求。

二、申报重点方向

1.重点支持“人工智能+”交叉融合方向,面向数字经济、绿色低碳、智能制造、低空经济、现代服务业等国家战略与区域急需产业布局微专业。

2.鼓励依托学校重点学科点、一流本科专业、现代产业学院开展建设,大力推进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打破学科壁垒,形成与现有主修专业差异化、互补化的课程体系,避免课程简单重复堆砌。

3.兼顾急需紧缺型、应用技能型、交叉复合型三类微专业建设。针对部分专业学生就业提升需求,建设岗位导向的应用技能型微专业;面向学有余力学生建设交叉复合型微专业,拓展学生职业发展路径。

4.微专业名称原则上不与国家本科专业目录名称相同或高度近似;往年已申报但未立项、未实际开课的微专业项目,可结合产业需求、办学条件优化完善后重新申报。

5.鼓励对接教育部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建设方向,立项后符合条件的微专业可组织开展国家级微专业入库备案。

三、申报限额与申报条件

(一)申报限额

每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已有在运行微专业的学院可不申报。跨学院联合申报项目,由牵头教学单位统一组织材料报送,不计入牵头学院申报限额。开设微专业的主体单位须为承担本科人才培养的教学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清晰明确,特色鲜明;须依托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点、一流本科专业或现代产业学院开展建设。

2.微专业负责人须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教学与学术功底扎实,熟悉本领域发展方向,具备教学管理经验,必须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

3.教学团队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具备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的能力;鼓励吸纳行业企业实践导师组建双师型教学团队,常态化开展校企交流合作。

4.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培养目标精准,课程体系有效支撑培养目标,配套完整课程教学大纲、学生选拔方案、学生流入流出退出机制。鼓励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优先选用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优质课程资源。

5.申报单位能够在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保障微专业建设运行;须为微专业配备指导教师,设置专人负责微专业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四、申报流程

1.教学团队开展充分社会需求调研,编制微专业申报书、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学生选拔方案与流入流出退出机制,梳理办学基础条件,向所属学院提交申报申请。跨学院联合申报项目由牵头团队向牵头学院提交申请。

2.学院组织开展论证,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审议通过,形成完整论证审议材料,完成学院层面审核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

3.学院审核完成后,向教务处提交全套微专业设置申请材料。

4.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公布微专业立项设立名单。对符合条件的立项微专业,同步启动教育部“双千计划”微专业入库备案相关工作,入库后学生修读成果可按政策在学信网备案认证。

五、资助政策与建设管理

1.学校为每个立项微专业提供10万元经费资助。项目立项后拨付5万元至项目组;中期检查合格拨付2.5万元;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2.5万元。经费用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师教学酬金、实践教学开展、企业导师劳务支出等微专业相关建设运行。鼓励各学院多渠道筹措配套经费,保障微专业建设正常运转。

2.微专业立项后,申报(牵头)学院承担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微专业宣传动员、学生遴选录取、教学组织实施、课程考核、教学质量监控,结合学情、产业变化动态迭代优化课程内容。

3.微专业建设期一般为1‑2年,实行边建设、边运行;立项通过的微专业原则上下一学年启动招生开课。学校建立中期检查、年度评估与动态退出机制,对招生规模持续不足、教学管理落实不到位、建设成效较差的微专业予以限期整改、暂停招生直至撤销处理。

4.微专业课程教学工作量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年度教学考核。学生完成微专业全部学分要求,颁发学校微专业结业证书;纳入教育部“双千计划”入库的微专业,学生学习成果按上级政策进行学信网备案。

5.微专业全部教学管理除本通知及《微专业管理办法》外,同时遵照学校本科教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须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于2026年10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江苏理工学院微专业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PDF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压缩打包并以“学院名称-专业负责人姓名-微专业名称”命名发送至教研科邮箱;盖章后的纸质版2份报送至厚德楼225办公室。

2.《江苏理工学院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Excel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PDF版),压缩打包并以“学院名称-微专业汇总表”命名发送至教研科邮箱;盖章后的纸质版1份报送至厚德楼225办公室。

联系人:李世存、颜怡

电子邮箱:tctjyk@jsut.edu.cn

联系电话:86953063、86953070


附件1-江苏理工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江苏理工学院微专业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江理工教〔2023〕94号).pdf

附件4:《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新一批急需紧缺“微专业”至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2026〕1号)(另发)


教务处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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