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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科工作职责
教研科是负责全院教育教学研究与管理工作的职能科室,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学计划管理。制订教学计划指导性意见,制订教学计划,制订(修订)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变更管理。
二、专业建设。专业发展规划的制订,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
三、课程建设。制订课程建设指导性文件,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并落实课程建设规划,做好学校精品课程与重点课程的立项、评选、检查、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公共课、公选课、教师教育类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教学改革。负责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检查评估和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工作,组织申报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五、教学成果管理。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教学成果资料汇编。
六、教学研究。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教学研究成果汇编。
七、教育实习。教育实习计划制订、组织实施与总结,教育实习基地建设,教育实习资料汇编。
八、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制订,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实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比,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汇编。
九、各种竞赛。省级以上学生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各类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十、其他。协助其他科室部门开展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