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两个“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获得教育厅批准立项
我校两个“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获得教育厅批准立项
2007-07-20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7]8号)精神,教务处精心组织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申报了“机械工程基础实验中心” 和“化学化工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两个项目,经过专家评审、公示和省教育厅审核,两个立项都批准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