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通过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换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7-09-07
各二级学院:
为在我省高等学校中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增强学生职业能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苏劳社鉴[2004]12号和[2005]4号文件,对参加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并成绩合格的学生,按照考生自愿的原则,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次考试、发两种证书的办法。
一、两种证书对应关系
1、“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对应“计算机操作员初级职业资格”
2、“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对应“计算机程序员中级职业资格”
3、“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加试二级上机操作(Visual C++、Visual Foxpro或JAVA中任选一种)合格”对应“计算机程序设计员高级职业资格”
二、换证程序
1、证所需材料
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二寸照片一张。
2、以班级为单位,把换证所需材料按次序整理后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电话86999997)
三、换证收费
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4]465号,苏财综[2004]160号)规定,参照第二类计算机应用人员收费标准,对学生只收取部分组织报名、人员经费、证书工本费,每证20员。
教务处
200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