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单位组织所有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填写《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任课教师评学表》每个授课班级一份,担任不同课程教学的教师须按所授课程门数填写相应份数的表格。跨院(部)授课教师的评学表由教师所在的院(部)转交学生所在院(部)。
2.各单位请于本周到教学质量监控科领取评学表。
3.各单位于第十周前对任课教师评学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并写出教师评学分析和整改报告。
4.教师评学表、教师评学汇总统计表和分析整改报告由院(部)存档,同时于第十二周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一份,并发送电子文档至tctzljk@jstu.edu.cn。
5. 教务处将对各单位的教师评学结果进行全面汇总、统计、分析,并将调查结果报学校有关领导,同时反馈给各有关部门。
教 务 处
二OO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