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2025-07-07      阅读次数: 10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1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2025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评函〔2025〕5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4-2025学年度(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含校外合作班)、成人高等教育和来华留学教育等。

二、抽检工作职责和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论文(设计)最终版原文及附件、人才培养方案和专家推荐工作。本年度将继续沿用上年度创建的院级账号,后续会公布账号,如有更新变动请联系实践科。

(二)抽检信息平台需上传的数据具体包括:

1.教学单位上传论文信息汇总表。各教学单位可于9月3日后,登录“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下载学位授予信息,依据“毕业论文材料清单”按要求填写并上传“论文信息汇总表”。

下载的论文信息汇总表中的六个字段(论文类型、导师姓名、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是学校申请学位时向教育部学位中心提供的。各教学单位需要再次让指导老师核对确认,如果发现问题的请及时跟教务处联系,学校统一进行勘误申请。

2.教学单位上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附件电子档。

论文文件格式为PDF,涉及论文附件等其他材料(非必要项,主要是工程或设计图纸附图、程序代码等),需形成一个大小不超过2GB、格式为ZIP的压缩文件。

论文原文建议命名格式: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专业代码_学号_论文类型(LW/BS).PDF,其中LW/BS分别对应论文类型中的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示例:2425_32_11463_020401_10001001_LW.pdf),仅支持.PDF的后缀文件名,后缀名不区分英文大小写。

支撑材料建议命名格式: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专业代码_学号_CL.ZIP(示例:2425_32_11463_020401_10001001_CL.ZIP)。

若存在不需做毕业论文要求的信息,请相关学院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做成PDF文件按照系统要求进行上传。

各教学单位上传完成后,逐一检查上报论文及材料是否齐全、核对论文信息是否一致。核对正确后,于9月15日前完成提交、下载确认函、上传盖章确认函等操作。

3.教务处上传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根据抽检平台下载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总清单,发送给各教学单位联系人,各教学单位将对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含不同招生类型)PDF文件电子稿发送给教务处,由学校账号统一上传。

4.教务处上传专家信息。各学院按照应报尽报原则,直接在专家库信息汇总表中更新或增加抽检专家信息。对于表中已有专家需删除的,要在对应该条专家记录的最后列写明“离职、退休、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原因。9月18日前,各学院将填写完成的“专家库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给教务处,由学校账号统一上传。

三、时间安排

日期

工作安排

8月20日至8月31日

开放校级用户登录、校级用户配置院系用户、院系用户登录

9月1日

学位中心协调学生发展中心导入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的学士学位授予信息,完成相关准备工作。(本年度拟一次性取回全部数据)

9月3日至9月5

院系用户及时核对学位授予信息是否准确。若发现学位授予信息错误,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按程序进行学位备案信息勘误。

9月2日至9月18

各教学单位务必于9月18日前完成系统中的论文原文、附件报送人才培养方案和专家信息表提交,同时将系统生成的《院系确认函》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院系确认函》须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其它

在抽检工作开展期间,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将提供业务培训、技术支持、系统运维等相关服务。各教学单位遇到问题也可随时咨询。

联系人:王波;联系电话:0519-86953066,邮箱:81902825@qq.com。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5年77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