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制订学校教材建设规划;

    2.负责国家、省、校级建设教材的立项申报和建设;

    3.负责教师教材选用、自编教材与讲义的管理;

    4.负责教材选用评价、各级优秀教材的培育与评选;

    5.负责制定教材供应计划;

    6.负责组织教材征订与协调教材发放;

    7.负责教材的征订、发放与书库账目管理;

    8.研究起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指导性意见;

    9.组织各教学单位制(修)订本科教学计划;

    10.教学计划的变更管理;

    11.研究、制定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

    12.专业设置与调整;

    13.新专业学士学位授权验收;

    14.各专业建设项目、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检查、验收;

    15.研究、制订课程建设指导性文件;

    16.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并落实课程建设规划;

    17.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或修订)教学大纲;

    18.各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检查、验收;

    19.筹划、组织与实施学校教学改革研讨相关工作,教学研究成果汇编;

    20.各级教改项目申报、检查、验收;

    21.年度教研业绩统计管理;

    22.组织开展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工作;

    23.组织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和奖励工作;

    24.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培育、申报、评选、跟踪。